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,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,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,根据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规定,经市委研究,决定对顾丽春等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。
顾丽春,现任四甲中学副校长。男,余东镇人,1973年1月生,1994年8月参加工作,2001年4月入党,大专学历,中学高级教师。拟任四甲中学党总支副书记。
徐 峰,现任四甲中学校长办公室主任。男,南通通州区人,1977年12月生,2002年8月参加工作,2006年12月入党,大学学历,中学高级教师。拟任四甲中学副校长,试用期一年。
江炳新,现任包场中学副校长。男,包场镇人,1972年10月生,1993年8月参加工作,2009年11月入党,在职大学学历,中学高级教师。拟任包场中学党委副书记。
蔡健华,现任海门中学课改办主任助理。女,滨江街道人,1976年12月生,1998年8月参加工作,2015年12月入党,在职大学学历,中学高级教师。拟任海门中学教务处副主任,试用期一年。
朱振华,现任海门中学课改办主任助理。男,海门街道人,1977年11月生,2000年8月参加工作,2009年12月入党,大学学历,中学高级教师。拟任海门中学总务处副主任,试用期一年。
邹 琳,现任海门中学政教处主任助理、治保主任。女,辽宁本溪人,1983年10月生,2006年8月参加工作,2014年7月入党,大学学历,中学一级教师。拟任海门中学团委副书记,试用期一年。
公示时间为:2017年8月12日至8月18日。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,请于公示期间与市委组织部联系。联系电话:0513-82213708、18012212380,联系人:陆平;联系地址:海门市北京中路600号海门市委组织部(邮编:226100)。
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
2017年8月11日